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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 19:10 查阅次数:1173 来源:住建局 作者: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780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明电〔201661号)、《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建〔201778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已取得有效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按不低于企业总数5%的比例,从我市建筑业企业库中随机抽取,进行检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定向检查的企业:

1. 企业正式注册建造师数低于标准值的80%

2. 住建部检索下发疑似挂证的企业。

3. 未按时上报统计数据的企业。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

5. 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解决不及时或酿成突发事件的企业。

6.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7. 其他需要定向检查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现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标准进行检查。主要检查:

1. 企业资产(企业净资产和标准要求的厂房)。

2. 企业办公场所是否符合资质规定要求。

3. 主要人员情况(非本专业最低等级资质时仅考核技术负责人)。

4. 标准要求的工程技术装备情况。

5. 是否有挂靠借用资质,违规出借资质问题。

6. 公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从业人员不到岗、不按规范执业、工程质量差等现象。

7. 相关工程是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8. 市场经营中有无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等。

9. 近三年完成项目业绩情况。

三、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本次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企业人员档案、项目档案等书面资料、抽查系统录入业绩、实地走访(暗访)项目等方式开展。受检企业在接到检查通知后,应按照文件检查内容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并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登记表》。根据检查情况也可延伸调取企业经营中形成的其他书面材料。

企业应主动做好配合工作,按照核查要求提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无法取得联系,无办公场所和人员,近三年确无有效业绩的企业,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限期整改。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新申请资质。整改结束后接受复查。对整改期结束后仍不合格的企业,将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吊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2091日至20201031日。具体时间以各企业收到通知时间为准,检查结果将在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公示。

(二)工作纪律

检查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核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保证检查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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