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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10-18 15:38 来源:住建局 作者:征收办

 

为预防和妥善处置拆迁安置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和妥善处置拆迁群体性事件的要求是: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住,处置的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预防为主、防患未然。

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用足用活拆迁补偿政策,积极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加强并规范拆迁信访接待和调解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三)依法处置,防止激化。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拆迁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快速反应,相互配合。

确定拆迁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积极参与,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五)加强教育,正确引导。

预防和处置拆迁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和方式反应问题。

(六)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

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二、适用范围

拆迁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一)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

(二)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三)聚众阻挠拆迁项目实施;

(四)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

(五)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

(六)其他因拆迁引发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活动。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负责人:赵会军

    成员:王晓燕

    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拆迁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对在预防和处置拆迁群体突发性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5)及时参加组织的相关会议,做好情况收集汇总及上报等有关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控制组、劝访组、答疑组、入户宣传组。

    成员为:贾锋、王骁栋、郭倩倩

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拆迁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措施;

(2)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

(3)开展调研工作,对改进、加强预防和处置拆迁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传达应急领导小组指令,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到现场做工作;

(5)处理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现场处置

(一)凡出现拆迁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直接涉及的负责人、镇乡村领导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准备好处置预案。

(二)拆迁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涉及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到应急办通知后迅速到达指挥现场指挥、处置。

(三)尽快控制事态发展。负责现场指挥处置工作的人员应诚恳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违规操作或者工作失误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四)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五)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联系当地派出所要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进行处置,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五、善后工作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迅速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及政策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六、防范预警

(一)定期开展拆迁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要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并加已督促,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规律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档案,做到预防在先,全力防止和减少因拆迁安置而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