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联合审图”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联合审图”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建﹝2019﹞143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审图”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和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程序和行为,提升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效率,现将我市“联合审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审图范围
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范围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人防指挥工程及涉军、涉密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非房屋建筑工程。
二、联合审图的内容、时限和要求
(一)审查内容。根据住建部令第46号,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内容应包含: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消防安全性;
4、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5、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6、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二)审查时限。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应及时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提出的审查意见,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回复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审查要求。审图机构要认真审查建设项目的消防、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审查意见书和审查合格书内分专业明确标明其审查意见,对审查意见整改不到位的工程设计项目,不得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三、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对 2019年5月1日后的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再向建设单位收取审查费用,改由各县(市、区)政府财政承担。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费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纳入建设项目所在地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或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预算基础上,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住建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是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应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4﹞168号)精神,原则上从我省确定的《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中,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确定工程项目的审查机构,并按照有关程序签订审查合同。
(二)严格执行费用结算标准。严格依据我省制定的施工图审查费用结算标准约定和结算审查费用,不得突破标准上限。各地可探索按月或季度结算费用,建立审查机构备案、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与服务费用相挂钩的考核机制。若施工图设计文件因修改调整需进行二次审查,其发生的二次审查费用应区分不同原因由不同主体进行承担:因规划调整等政策性因素导致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二次审查,所需费用由公共财政承担,因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导致重新审查的费用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三)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规范和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监督管理,按规定程序申请、拨付、管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关业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制定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实施预算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四、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
自发文之日起,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含人防指挥工程及涉军、涉密工程)的审查实行一家审查机构审查,一次告知全部审查意见,“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真正实现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当中,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审查结果相关部门互认。
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联合审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附件:1. 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2019)
2. 河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算标准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 | |||
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2019) | |||
序号 | 审查机构名称 | 证书 | 审查范围 |
编号 | |||
1 | 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所有限公司 | 16001 | 房屋建筑(含超限高层施工图)一类 |
市政(给水、排水、道路、桥梁)一类 | |||
2 |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 16002 | 房屋建筑(含超限高层施工图)一类 |
市政(给水、排水、道路、桥梁、燃气、热力、环卫)一类 | |||
3 | 郑州蓝图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16003 | 房屋建筑(含超限高层施工图)一类 |
市政(给水、排水、道路、桥梁)一类 | |||
4 | 洛阳市建设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04 | 房屋建筑二类 |
5 | 开封建工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05 | 房屋建筑二类 |
6 | 新乡市中信施工图审查事务所有限公司 | 16006 | 房屋建筑一类 |
7 | 焦作市佳居工程咨询事务所 | 16008 | 房屋建筑二类 |
8 | 新乡市恒源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09 | 房屋建筑一类 |
9 | 南阳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中心 | 16010 | 房屋建筑一类 |
10 | 许昌市工程技术咨询中心 | 16011 | 房屋建筑一类 |
市政(道路)二类 | |||
11 | 河南利业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12 | 房屋建筑一类 |
市政(道路)一类 | |||
12 | 濮阳市龙兴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16013 | 房屋建筑二类 |
13 | 鹤壁市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16014 | 房屋建筑二类 |
14 | 周口市精实设计咨询中心 | 16015 | 房屋建筑二类 |
15 | 驻马店市鸿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6016 | 房屋建筑二类 |
16 | 信阳市审图中心 | 16017 | 房屋建筑一类 |
序号 | 审查机构名称 | 证书 | 审查范围 |
编号 | |||
17 | 河南平辉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 16018 | 房屋建筑二类 |
18 | 河南广厦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6019 | 房屋建筑一类 |
19 | 河南高盛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20 | 房屋建筑二类 |
20 | 商丘市精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21 | 房屋建筑二类 |
21 | 漯河市广和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6022 | 房屋建筑二类 |
22 | 三门峡市建达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23 | 房屋建筑二类 |
市政(道路)二类 | |||
23 | 河南昶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6025 | 房屋建筑一类 |
24 | 河南省腾达建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26 | 房屋建筑二类 |
25 | 潢川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27 | 房屋建筑二类 |
26 | 河南鸿图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28 | 房屋建筑一类 |
27 | 河南城市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16029 | 房屋建筑一类 |
市政(给水、排水、道路、桥梁)一类 | |||
28 | 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6030 | 房屋建筑一类 |
29 | 中铁隧道院洛阳工程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16034 | 市政(桥梁、隧道、轨道交通、道路)一类 |
30 | 河南优顺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35 | 房屋建筑一类 |
31 | 河南舒心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36 | 房屋建筑二类 |
32 | 河南德阳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16038 | 房屋建筑一类 |
33 | 河南太平洋建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16040 | 房屋建筑一类 |
34 | 开封汴郑市政钢构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 16041 | 市政(道路、桥梁)二类 |
35 | 洛阳新乾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6042 | 房屋建筑一类 |
附件2 | ||||
河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算标准 | ||||
一、房屋建筑工程 | ||||
工程分类 | 按建筑面积 | 按工程预算 | ||
(元/平方米) | (万元) | |||
带有人防工程 | 公共建筑 | 1.9 | 2 ‰ | |
其他 | 1.6 | 1.75 ‰ | ||
无人防工程 | 公共建筑 | 1.7 | 1.8 ‰ | |
其他 | 1.4 | 1.5 ‰ | ||
备注:上述结算标准含防雷、消防、人防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超限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增加0.3元/平方米。 | ||||
二、市政工程 | ||||
工程概(预)算 | 3000 | 3000—6000 | 6000—10000 | 10000以上 |
(万元) | (含3000以下) | (含6000) | (含10000) | |
结算标准(‰) | 2 | 1.75 | 1.5 | 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