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电大唐(三门峡)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1) 收费依据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法电大唐(三门峡)城市供热有限公司集中供热价格及供热分户计量两部制热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发改收费[2016]324号文件)。
(2)收费标准
■居民用户一个采暖期的采暖价格为19元/㎡(折合0.158元/㎡.日);
■非居民用户一个采暖期的采暖价格为32元/ ㎡(折合0.267元/㎡.日);
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对非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计算;
(3)供热时间
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4)供暖标准
执行《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
(5)管理责任
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和用热设施由产权所有者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