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激活三门峡市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近日,三门峡市政府正式印发《三门峡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政策》共17条,主要包括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改善住房市场供给、强化住房金融支持、创新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和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等五个方面。其中提出,在市中心城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从学历情况、家庭情况、工作情况及来三门峡市购房新市民等方面,根据不同情况可享受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鼓励自由职业者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活跃二手房市场交易,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着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方面,《政策》对简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节奏、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和转化等予以明确。
在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方面,《政策》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合理调整交房时间、强化网络舆情引导检测等方面作出要求。
《政策》还在个人住房消费方面给出很大优惠。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人群住房按揭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三门峡市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房地产市场发展,及时研判分析形势,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刺激刚性需求,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