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告公示 > 文章详情

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5 08:43 来源:住建局 作者:公用事业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城[2017]6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三门峡中裕能源有限公司(禹王路加气站)符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225日至2020531日。
    公示期内,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
    联系电话: 298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