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撤回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检查的通知》(豫建市[2020]377号)和《关于2020年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2020年11月中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了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抽取我市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在3个月整改期满后仍未整改到位的3家企业(详见附件),现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文件规定,拟撤回上述企业资质。
公示期自2021年2月25日至3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拟撤回企业资质名单
2021.2.25
拟撤回企业资质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撤回资质 |
1 | 三门峡市天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2 | 三门峡天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3 | 河南邦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