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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撤回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5 10:54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检查的通知》(豫建市[2020]377号)和《关于2020年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2020年11月中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了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抽取我市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3个月整改期满后仍未整改到位3家企业详见附件),现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文件规定,拟撤回上述企业资质。

公示期自20212月25日至3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拟撤回企业资质名单

 

2021.2.25

 

拟撤回企业资质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撤回资质

1

三门峡市天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2

三门峡天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

河南邦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