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一批保障性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三门峡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问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三门峡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三政〔2009〕41号)、《三门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三政〔2012〕27号)文件的规定,全面贯彻,综合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特殊群体的优先保障政策,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第十一批保障性住房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家庭(581户)
2021年10月29日《三门峡日报》B4版公示了580户配租家庭名单,在公示期间有1户(温国玲,41120219****190029)提供了家庭成员的《退伍军人证》和《重症慢性病证》,经审核符合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家庭优先配租资格,所以符合第十一批保障性住房配租家庭为581户。
二、配租房源(581套)
本批配租房源581套,全部为腾退的房屋,其中:一室一厅房源130套(德馨苑小区32套、迎宾花园小区46套、惠利花园小区50套、阳光名居小区2套);二室一厅房源451套(德馨苑小区181套、迎宾花园小区267套、天香苑小区2套、阳光名居小区1套)。房源编号按照保障房系统房屋档案编号顺序排列。
三、配租办法
(一)配租原则
所有配租轮候家庭与配租房屋实行1:1配租。
(二)配租方式
分配房屋采用摇号代表公开摇号方式。摇号全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并在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人代表和新闻媒体的共同监督下完成。
四、摇号配房流程
(一)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1口人家庭142户中摇号抽取130户依次配租到一室一厅130套房源中;
(二)将上述摇号后剩余的451户,通过摇号依次配租到451套二室一厅房源中。
五、确定摇号选房代表
本次配租确定20名摇号选房代表,摇号选房代表由各街道办事处在本次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中选定,摇号选房代表参加现场摇号、选房活动。
由于疫情防控要求,除摇号选房代表及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摇号现场。
六、摇号选房活动地点、时间
地点:三门峡市崤山中路9号(植物园对面)市住建局六楼会议中心。
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9时。
七、结果公示
摇号选房结束后,摇号选房结果在三门峡市迎宾花园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展示,随后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住房保障部门通知取得配租住房的家庭办理入住手续。
八、租金标准
(一)按照三门峡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三门峡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分类保障标准通知》[三房保(2020)5号]执行。
(二)市场价
按照住房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月。今后,根据国家政策及市政府规定对租金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九、除所涉及的特殊申请家庭外,申请人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拒绝接受摇号选房结果、拒绝入住的,视为自动放弃,三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
十、对在公示、配租、入住过程中经动态审核以及群众举报调查落实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一律直接取消资格,已配租的收回配租房屋,对于申报过程中采取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2982635、2773820、277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