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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配后管理 > 文章详情
租金减免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1-01 14:54
来源:
住房保障中心
作者:
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新政策执行后,公租房各承租家庭租金减免情况
按照三房保【
2020
】
05
号《关于三门峡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分类保障标准的通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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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三门峡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换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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