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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20 15:24 来源:住房保障中心 作者:

 

租金标准

按照三房保【2020】05号《关于三门峡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分类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

缴纳方式时限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为每年第一季度开始收取,收取全年房租。

受理(办理)机构

通过“三门峡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原银行智慧社区APP”远程缴费。

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98-2604837、8522585

监督电话:0398-2604889、277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