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办事指南
租金标准
按照三房保【2020】05号《关于三门峡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分类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
缴纳方式时限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为每年第一季度开始收取,收取全年房租。
受理(办理)机构
通过“三门峡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原银行智慧社区APP”远程缴费。
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98-2604837、8522585
监督电话:0398-2604889、277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