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因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绣崤函1#项目农民工常学安、张友典等30余人集体上访讨要农民工工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对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我市施工的绣崤函1#项目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核实,经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李营朴承认其拖欠工资实事后,按照施工总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负总责的原则,我单位于2020年7月6日对该单位下达了告知函,要求该单位于7月11日前支付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00余万元,但该公司以建设单位工程款未到位为借口拒不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至使7月17日农民工第二次聚众到市委、市政府上访,8月10日又到市住建局集中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文件规定,决定对河南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网上公示,三年内不得在三门峡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同时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文件规定,抄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三门峡市根治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治理欠薪办公室,记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