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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160-0001-2021-000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2-25 18:34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5 18:34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三门峡市各物业公司:

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是小区物业服务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为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的消防工作,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确保住宅小区居民生产生活安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现就加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各物业服务公司所服务的每个住宅小区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个小区要配备至少一名经过消防业务培训的消防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物业公司要保证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切实把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员工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物业服务公司要在本公司服务管理的住宅小区内,采取张贴固定标语、临时标语、消防知识橱窗、警示教育、温馨提示等各种形式,开展小区消防安全的宣传警示教育,提高全体业主的消防安全、防火防灾意识,自觉做好日常工作生活中消防安全事宜;采取参加培训班、以会代训、实际演练操作等方式,强化对物业服务人员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的培训和演练,使全体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正确操作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三、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养护维修,保障共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各物业公司要按照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小区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开展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定期对消防联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重要消防设施(如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进行联动测试、运行测试、功能测试,确保消防联动系统和每个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和使用。

四、加大小区消防安全的巡查力度和巡查次数,保障物业小区内消防标识完整清晰、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物业服务企业要坚持巡查,确保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停车位、电动自行车停放等符合相关规范。保障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标志标线、警示标识标牌,清晰完整,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各项制度

各区物业公司要切实做好消防控制室的日常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消防机构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巡检记录、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切实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