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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160-0001-2020-001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商品住宅项目《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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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5-21 16:44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商品住宅项目《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16:44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改进商品房售后服务质量,维护购房业主合法权益,现就加强新版两书示范文本使用管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督促指导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落实两书制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地点醒目位置公示两书示范文本。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必须向房屋买受人提供两书,并对两书发放情况做好统计、归档、备案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介绍新版两书有关内容,积极发挥两书作用。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两书制度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发现未按要求提供两书的,可主动约谈、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可公开曝光并计入信用档案,有关线索移交相关执法部门给与行政处罚。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新的商品住宅项目两书示范文本,自行印制、如实填写,及时提供给房屋买受人。鼓励房地产企业将房屋户型、结构、给排水管线、电气线路等有关电子图文信息,采用扫描二维码、网络下载等数字化方式提供给买受人,为业主装修使用创造便利条件。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卖人)在向买受人(购房人)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签署《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按套发放,一式三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持一份,买受人持一份,保修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持一份,每个单位工程需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另填报两份样本,报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需新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可登陆《河南省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政务管理平台》,在文件下载区域自行下载。

六、新版两书202071日起正式启用,2010两书同时停止使用。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