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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9-30 11:42 查阅次数:399 来源:住建局 作者:公用事业科

 

尊敬的燃气用户朋友们:

          大家好!

恰逢“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首先衷心祝福您和您的家人“双节”快乐,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城市燃气(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作为一种清洁能源,给您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重要能源,但其也是易燃、易爆、易中毒的高危险性可燃气体,一公斤液化气形成的密闭空间爆炸当量相当于4-6公斤TNT炸药,爆炸威力相当惊人。一旦疏忽大意或者使用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而且邻里遭殃,祸及无辜。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共发生燃气安全事故187起,造成36人死亡,181人受伤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事故发生原因大多是由于用户安全意识薄弱、操作不当、软管脱落、老化、动物撕咬等造成的,教训极其惨痛。为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就燃气安全使用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液化石油气使用注意事项

1.液化石油气灶具(钢瓶和灶等简称为灶具)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厨房内使用,瓶灶应保持1米左右间距,切勿置于高温、明火、潮湿及不通风的地方使用。

2.使用灶具烧水、做饭时应注意看管,不能远离,防止开水沸溢和大风吹灭火焰。睡觉前、外出和用完后应及时检查所有阀门是否关闭。

3.钢瓶要轻拿轻放,切勿摔、滚、碰、砸。严禁将钢瓶横卧、倒置使用,防止液体流进调压阀,使零件失灵、损坏,引起火灾及爆炸事故。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未质检或者报废的钢瓶(钢瓶使用期限为8年,4年为一个检测周期,8年到期通过安全评估合格后,继续使用最多不超过4年)

4.当液化气烧至压力不足时,严禁用火烤、开水烫和阳光暴晒等方法进行加温,更不准擅自打开开关倒残液。

5.经常检查燃气设施是否漏气。检查方法可采取耳听、鼻闻和用肥皂水涂抹等,严禁用明火查找漏气。发现漏气应及时找专业人员检修,不得擅自修理。胶管应该每1年半到2年左右更换一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建议使用金属波纹

6.如发生火情,应迅速将钢瓶上的角阀关闭(如角阀着火,立即用湿衣服、湿毛巾、湿棉絮等捂住火关闭角阀),卸下调压器或割断胶管,将钢瓶移至室外空旷安全的地方,并及时通知消防单位处理。

8.液化石油气泄露未发生着火,应迅速关闭钢瓶角阀,打开门窗,保持良好通风,让液化石油气散发到室外,同时,严禁开关任何电器和使用室内电话,熄灭一切明火,到户外拨打急救电话或通知供气专业人员来处理。       

二、天然气使用注意事项

1.用气时要确保厨房通风,使用灶具时一定要留人看管,使用完毕后关闭灶具开关、灶前阀,长时间外出关闭表前总阀。

2.检查燃气器具的使用状况和年限,如使用的燃气器具已超过8年请立即更换,如家中的燃气灶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请立即更换为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安全灶具。同时,如果家里使用的是燃气胶管,需要留意检查燃气胶管是否老化、龟裂,建议尽快更换为金属波纹管。同时,未安装燃气报警器及紧急切断阀的用户,建议尽快到燃气企业申请安装。  

3.天然气中加入了类似臭鸡蛋味道的加臭剂,一旦泄漏,即可发现。定期用毛刷蘸取肥皂水涂抹在燃气管、燃气表、软管、阀门等接口处检查是否漏气。

4.禁止在燃气管道上悬挂物品,以免造成管道接口松动发生漏气;禁止在燃气管道上缠绕电线或当作接零、接地线,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燃气事故。

5.发生燃气泄漏时应急处理:(1)要保持镇静,打开窗户通风;(2)要马上关闭燃气总阀门,切断气源;(3)切记不要开关任何电器(包括电灯),不使用明火,不接打电话(4)立即到户外拨打抢修电话。

    希望广大燃气用户能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安全规范使用燃气,确保燃气安全,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燃气安全工作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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