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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5-27 21:27 查阅次数:928 来源:住建局 作者:财务科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表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表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附表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表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表8: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17个职能科室和14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5、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

6、承担全市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危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的管理责任。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承担规范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

9、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10、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

11、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12、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房屋安全监管责任。

13、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4、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

15、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行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职工培训教育和执业资格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编制316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事业编制245人;在职职工326人,离退休人员116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打通8条城市断头路

1、 茅津中路(文明路至和平路)

2、 仓库路(经一路至东风路)

3、 环心路(经一路至东风路)

4、 建工西路(六峰北路至大岭北路)

5、 白银路(黄河东路至银昌路)

6、 陕州北路(建工路至北环路)

7、 上官路(崤山路至黄河路)

8、 五原路(六峰路至上阳路)

二、完成5项专项维护工程

1、 六峰路(文明路至建设路)人行道专项维护

2、湖滨广场提升改造项目

3、火车站站前广场提升改造项目

4、横渠路等8条背街小巷治理工程

5、黄河路(陕州公园-火车站)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三、完成3项青龙涧河雨污水改造工程

1、河堤北路(六峰路至甘棠路)道路及雨污水管网改造

2、青龙涧河南岸(六峰路至209国道)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3、青龙涧河清水工程河堤北路(铁路桥至朱家沟段)污水改造工程

四、完成职教园区5条道路新建项目及燃气改迁项目

1、华阳路(学府路至临高路)

2、学府路(华阳路至周公路)

3、经十西路(学府路至临高路)

4、北村路(学府路至临高路)

5、小北村路(高速路桥至学府路)

6、职教园区燃气改迁项目

五、推进水、气、暖、路灯等公用事业发展

1、完成新建、改造供热管道7km、换热站20座,新增供热入网面积80万㎡

2、完成新建供气管道20km

3、完成北环路、复兴路、斜桥路道路照明工程

4、完成中心城区点亮工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算包括局委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1. 局委机关本级

2. 三门峡市城建档案馆

3. 三门峡市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4. 三门峡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

5.三门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6. 三门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7. 三门峡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8.三门峡市自来水公司

9.三门峡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10.三门峡市住房保障中心

11.三门峡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

12.三门峡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处

13.三门峡市路灯管理所(城市亮化管理办公室)

14、三门峡房地产交易中心

 

第二部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入总计547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5392.7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547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5392.73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00.01万元,增长34.35%。主要原因是六家二级单位由财政定补转为财政全供单位,增加的主要是人员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入合计547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392.7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支出合计547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9.13万元,占65%;项目支出1916.24万元,占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588.73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1610.21万元,增长了54.06%,主要原因是六家二级单位由财政定补转为财政全供单位,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392.7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167.28万元,占58.7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5.18万元,占3.43%;商品服务支出206.67万元,占3.83%;项目支出1833.60万元,占34%,主要项目是市区路灯电费、市政道路维护、南站广场、湖滨广场、火车站广场维护费,派驻纪检监察组公用、业务开展经费已经保障房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59.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精神文明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6.6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82.6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76.01%,减少的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根据2017年财政部财税(2017)18号文件通知,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文件要求对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相关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根据文件精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对以前年度欠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进行追缴,2018年经过员工努力征收金额233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29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4.6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运行费14.5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 年减少3.5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二)公务接待费6.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接待活动由市接待办统一安排,相应减少了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73.9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15万元,为服务类政府采购——三门峡市住房保障中心保障房系统建设费。通过对试点小区(暂定为迎宾花园小区,2015年住建部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得小区)监控、门禁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并借助物联网+相关技术手段,通过人像智能比对分析对小区违规转租转借,重点人群管控等进行大数据分析,为小区管理及协助相关部门(维稳、信访、公安等)的工作提供有效技术措施。建立三门峡市“示范性”智能化保障小区,加强公租配后阶段对租户服务与监管。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52万元。2019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市政道路维护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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