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三门峡市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内容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一、公示地点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mx.gov.cn/)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因本实施方案制定出台紧急性,将征求意见时限缩短至两周。
三、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smxzjjwyb@126.com
2.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召公路西段市民中心5号楼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472000
3.电话:0398—2982653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截止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