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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绿色建筑验收工作的通知(试行)

发布时间:2026-09-10 18:07 来源:科技科 作者:

三建规〔20261号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滨区建设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管理部、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部、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行规〔2025〕5号)等相关法律政策要求,切实加强我市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绿色建筑验收程序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结合市实际,经研究,现将加强我市绿色建筑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建筑验收范围

全市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民用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前均应按要求规范开展绿色建筑验收工作。绿色建筑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和查验两种形式。纳入我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前组织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其他项目应开展绿色建筑查验并纳入建筑节能分部验收环节。

绿色建筑验收标准时间节点依据

绿色建筑验收依据的标准,按照项目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时间进行划分2024101之前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按照《三门峡市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查验表(2019版国标)》(附件1-1)设计文件执行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验收;202410月1日(含)之后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按照《三门峡市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查验表(2025版省标)》附件1-2)进行验收

三、加强验收管理

(一)绿色建筑各实施主体(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等)应按照《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行规〔202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强化主体意识,严格责任落实,规范活动实施。

(二)建设单位承担项目绿色建筑实施首要责任,是绿色建筑验收工作的组织者,工作开展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中要求的各项技术措施已实施完成;

2.绿色建筑的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齐全,包括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相关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复验报告相关测试报告(围护结构实体检验,设备系统节能性能、建筑隔声性能、室内噪声级、照明质量、室内空气质量等),查验资料单独组卷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后,应主动向绿色建筑监督单位报备,负责绿色建筑监督工作的单位应向项目各参建责任单位告知监督要点和注意事项。建设单位在组织绿色建筑验工作前,应提前告知负责绿色建筑监督工作的单位。

(四)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对建筑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是否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进行查验或专项验收,如实填写《查验表》,连同查验资料一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需进行专项验收的项目应形成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

(五)经查验或专项验收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六)技术能力不足的建设单位可聘请相关专业专家自愿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机构开展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或查验工作

(七)建设单位在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后,可申请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其中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政府采购绿色建材试点项目)申请绿色建筑标识认定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行规〔2025〕5号)要求执行。取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可按程序申报级相关资金奖补。

(八)绿色建筑验收可参照《三门峡市绿色建筑验收工作指南(试行)》(附件2)执行。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绿色建筑监管指导工作。三门峡市建设科技发展中心负责市本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的事务性工作,三门峡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做好协同配合。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明确监督单位并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绿色建筑日常监管和验收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对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绿色建筑施工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绿色建筑专项监理方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和要求的,应当及时提出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对绿色建筑验收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通知要求,规范开展绿色建筑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推动工作落实,督促参建各方落实绿色建筑实施主体责任,并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绿色建筑验收管理工作。要组织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推动相关单位从业人员准确掌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评价相关技术要求,保障绿色建筑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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