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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房产发展服务中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14:22 来源:市房产发展服务中心 作者:

我单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二、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本项目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服务。 

2.预算资金:13200.00元/年。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

5.服务期限:三年。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提供本企业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请于2026年42日至 2026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在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7楼713报名。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提供本企业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注:以上资料收存复印件一式叁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30分。

2.询价地点: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7楼714会议室。

六、定标原则:根据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三门峡市房产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三门峡市召公路西段    

联系人(电话):韩先生(15939806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