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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区第十五批保障性住房配租家庭资格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0 12:23 来源:住房保障科 作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三门峡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三政〔2009〕41号)及《三门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三政20122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开展三门峡市区第十批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通过实物配租资格537户家庭予以公示。

一、资格审核情况

(一)截止2026年4月15日,通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核的家庭 73户。

(二)截止2026年4月15日,通过公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核的家庭464户。

二、监督与咨询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4日),对公示家庭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告知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于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虚报、瞒报相关事项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家庭的申请资格并将该家庭所有成员列入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黑名单”,5年内所有家庭成员不得单独或与他人组成家庭申报各类保障性住房。

如需了解详情,请登录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smx.gov.cn)或关注“三门峡市住房服务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398-2604837  8522585

举报电话:0398-2773820  2775037  2982635


附件:

三门峡市区第十五批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家庭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