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九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陈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出台青年人才首套房购房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三门峡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于6月29日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政策》立足精简实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十七条措施,主要包括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改善住房市场供给、强化住房金融支持、创新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和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等五个方面。既保持了上级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又释放出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的信号。
在起草《政策》时,我局充分吸收您提出的积极出台青年人才首套房购房补贴政策的建议。《政策》指出“在市中心城区购置新建首套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3万元、全日制硕士生2万元、本科及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1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峡的新市民1万元。”该政策自2022年7月11日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