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复内容 --
答复时间
尊敬的网友: 您的留言已收到,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您咨询的问题符合城市外来务工家庭申报条件。如有疑问,详情咨询住房保障科,电话:0398-2982635。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三门峡市区(湖滨区、开发区)外户籍(含三门峡市区农业户籍)。 2、申请人截至申请之日在三门峡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3年以上。 3、申请家庭名下无房产。 (二)申报地点 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社区。 (三)申请流程 社区受理—街道初审—民政协查—区保障复审—市住房保障中心综合审查—市住建局审批。 (四)申报时间 日常受理。 (五)携带材料 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薄、结(离)婚证。 其它材料(有特殊材料则主动提供):离婚协议书、死亡证明、优抚对象证明材料、《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相关证书、奖状、文件、通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证》、环卫职工、公交职工、教育职工、卫生职工、基础科研职工(不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职人员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2020-06-10 17: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