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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根据事实强制收物业费,断水断电投诉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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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三门峡市银堤漫步小区业主,联系电话因我购买的房子是2020年开发商工程款抵账的,网签手续同时间一起办理完毕。2024年接到交房电话后,我到物业和开发商处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以工程没有结算,拒绝办理交房手续;物业以开发商没有出交房手续不给交钥匙。由于一直沟通没有结果,为孩子的上学方便,2025年3月份我开始装修,物业装修期间多次对我家停水、停电至今未恢复,导致现在装修都没有完全结束,更不能入住,严重侵犯基本居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依规履职,不得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明知违法,仍滥用管理权限,以极端手段胁迫业主,性质恶劣。报警后未能有效解决,现特向住建主管部门投诉,恳请依法履职、立即责令物业恢复水电,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 诉求1.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恢复我房屋供水、供电; 2.依法对物业公司违规行为监督整改、严肃处理; 3.物业公司要求的装修水电费以实际计算;2024年至今的物业费,请物业公司拿出符合事实情况的法律依据;(物业说2024年整体交房了,但是他们不给我交房呀)。我的过错我愿承担,物业的霸权也请处理,只希望公平公正。 非常感谢! 2026-03-24 0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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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的留言已收到,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根据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要求,物业管理工作已下放至各县(市、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矛盾纠纷由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处理。针对业主反映的断水断电等问题,建议向湖滨区物业主管部门反应处理。谢谢! 2026-03-24 15: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