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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仅一个月、单位拒不配合注销的申诉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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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本人王亚格,身份证号:41140319900501765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豫241131447634,于2026年4月在河南宸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至今仅注册约 2 个月。 因个人职业规划变化,自注册后并未实际到岗、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未形成真实劳动关系,也未参与该公司任何工程项目。现本人明确要求与该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申请办理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 本人多次与河南宸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沟通,公司无故拒绝配合办理注销手续,长期占用本人注册资格,严重影响个人合法权益。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规定:注册人员与聘用单位无实际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拒不配合办理注销手续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个人申请直接办理注销注册。 现正式向贵局申诉,恳请贵局依法核查,责令河南宸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配合办理本人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如企业仍不配合,恳请贵局按规定直接办理单方注销。 本人可随时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沟通记录、无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配合核查。
2026-06-12 17: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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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的留言已收到,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关于您反映的建造师注册、注销业务事宜,该类事项办理权限归属省注册委,相关流程无需经我市住建局办理。相关业务您可向省注册委咨询办理。感谢您对我市住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谢谢!
2026-06-22 09: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