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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的留言已收到,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中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既有住宅小区加装条件进行全面摸排评估,符合条件小区建立白名单小区,不符合条件小区需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验收达标后会纳入白名单小区。符合安装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向电网企业和转供电企业申请报装。《实施方案》中已不再求物业公司出具同意施工证明,待白名单发布后即可向电力部门申报。目前文件印发后,各县(市、区)正按照文件要求在对辖区住宅小区进行组织摸排评估,摸排工作完成后会各县(市、区)会发布白名单小区。
2026-06-22 09: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