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围绕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务公开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以部门网站为主要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19条,包括“三门峡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698条,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共上传信息42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全年,我局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共计289项件(包括2023年转结的9件和2024年280件),均已全部答复,及时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做好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强化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2024年累计发布工作动态307篇,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树立阳光政府形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部门网站为主,微信公众号为辅的模式,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门户网站全面推行集约化建设,并完成适老化改造。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今年新增设公开栏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数据发布”等,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发布动态信息,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有序、稳步开展。
同时,加强学习培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学习其他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16.676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9 | 1 | 28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9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8 | 1 | 2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54 | 25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2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它 | 1 | 1 | |||||||
(七)总计 | 288 | 1 | 28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1 | 1 | 2 | 8 | 0 | 0 | 0 | 0 | 0 | 2 | 0 | 1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发布不够及时、部分栏目更新频率较低,网站部分版块公开信息内容分类不够准确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加强重点部门、领域信息的发布。及时对网站版块进行调整,由专人负责部门网站的管理维护,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需求。
六、请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