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规定,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围绕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务公开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87条,包括“三门峡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595条,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共上传信息39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全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共涉及483项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意识形态、核心数据、文字表述等方面审核把关,防止粗疏错漏,确保稿件发布质量。同时加强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2023年累计发布工作动态123篇,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树立阳光政府形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部门网站全面推行集约化建设,已经实现与河南政务服务网、三门峡供水集团网站、三门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网对接,部门网站已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并完成适老化改造。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部门网站目前共设立“概况信息”“机构职能”等40个专栏,今年新增设公开栏目“公共资源配置”“助企纾困”等,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亲自协调督促抓落实,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同时,加强学习培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学习其他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81.200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8 | 3 | 8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1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0 | 3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它 | 36 | 1 | 37 | ||||||
(七)总计 | 75 | 3 | 7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1 | 3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强了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挑战和不足,比如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公开形式没有很好地适应网络发展需求,公开效果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提升各部门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专业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专业素质和能力。积极主动适应网络需要,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图文、动漫、视频等制作编发,增强信息公开灵活性、趣味性、互动性、实效性和权威性,实现宣传效果、覆盖面和影响力最大化。
六、请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