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填报清单
政策问答填报清单 | ||
填报单位: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日期:2023年05月04日 | ||
1 | 标题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什么权利? |
问题 |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啥权利呢? | |
答案 |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议召开并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收益情况享有知情权、参与决定权和监督权; (五)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建议; (六)要求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停止损害共同利益的行为; (七)参与共同决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
处理科室及办公电话 | 物业管理科 0398-29826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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