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鉴定机构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
为落实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对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鉴定机构加强监督管理。11月6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鉴定机构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曹德全,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长期在三门峡开展质量检测及鉴定业务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共计90余人参会。
会议集中观看了《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警示教育片》,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鉴定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
曹德全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自身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杜绝虚假检测,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二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工程检测机构要依法签订检测合同,建设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并与之签订检测委托合同,督促检测机构按标准实施现场检测,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检测机构在见证取样送检和试验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
三要从严压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工程检测机构要依法承揽检测业务,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检测业务,并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落实检测结果不合格上报制度,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按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
四要切实强化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检测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