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也是建设工程开复工的重要时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和局党组工作要求,结合《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开复工工作的通知》(三建〔2020〕29号)文件精神,现将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及开复工验收分工如下:
1、安全科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建设项目开复工验收。
2、公用事业科 负责全市水、气、暖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受理该类项目开复工申请,会同卫健部门、局扬尘办、安监站开展联合验收,为具备开复工条件的工地办理开复工手续,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城建科 负责全市市政道路、桥梁、隧涵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受理该类项目开复工申请,会同卫健部门、局扬尘办、安监站开展联合验收,为具备开复工条件的工地办理开复工手续,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市商务中心区建设组 负责市商务中心区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受理商务中心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复工申请,会同卫健部门、局扬尘办、安监站开展联合验收,为具备开复工条件的工地办理开复工手续。
5、安监站 负责市区建筑工地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受理市区建筑工程项目开复工申请,会同卫健部门、局扬尘办开展联合验收,为具备开复工条件的工地办理开复工手续,并做好市区及商务中心区建筑市政项目施工日常安全监督工作。
6、墙改和装饰发展中心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装饰装修施工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受理全市装饰装修工程开复工申请,会同卫健部门、局扬尘办开展联合验收,为具备开复工条件的工地办理开复工手续,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科室、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提前谋划,精心准备,认真研究疫情防控和建筑施工开工复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预安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在保障员工健康安全前提下,帮助企业尽快开展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