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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整改延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8 09:04 查阅次数:0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滨区建设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部、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各相关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企业资质事后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关于加强和改善三门峡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函》(矿安豫函〔2023〕36号)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矿山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要求不满足资质标准的建筑业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放管服”改革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整改期限延期至202312月31日,请未提交整改资料的企业尽快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交整改资料或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将依据有关规定撤回或降级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