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企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落实。
2023年3月31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和省、市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提高执法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为目标,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损害企业权益、加重市场主体负担、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乱用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查找根源,狠抓问题整改,以重点问题的解决全面保证法律有效实施,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为全面塑造最优营商环境,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河南、法治住建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内容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企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5个方面问题:
(一)执法不规范、不严格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主体错误; 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 处罚案卷制作不规范;关键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不严格,构成违 法违规问题有案不交、有案不立、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整改 代替处罚等问题。(牵头部门:法规科;责任部门: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滥用财产性强制 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执法不文 明、方式简单粗暴,存在“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等问题。(牵头部门:法规科;责任部门: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趋利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规定 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罚没指标、以罚代管、以罚 代刑、重复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问题。 (牵头部门:机关纪委、法规科各负其责;责任部门: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主要包括该合并的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 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害企业经营 者和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益等问题。(牵头部门:法规科;责任部门: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问题。主要包括接收企业主宴请 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向企业摊派、报销应当由所在 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财物,办关系案、 人情案、金钱案,违规兼职取酬,在相关领域违规开办企业、投 资入股等问题。(牵头部门:机关纪委;责任部门: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汇总。
三、 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5日前)。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结合主责主业和自身实际,围绕上述5项整治重点,开展自检自查。一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行政相对人、发放意见卡、公布意见收集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公开收集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二要组织人员全面梳理近两年涉企信访、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并对近两年所办涉企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检查,要查深查细,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找准问题。三要建立本部门、本行业《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台账》、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目录,形成涉企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按照“定领导、定责任、定时限”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加以解决。
(二)集中督导阶段(4月6日—5月底)。市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小组将开展集中督导。一是个别访谈。与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执法主体等分别谈话,了解情况。二是评查卷宗。按照2021 年1月1日以来的执法案件目录,现场随机选取 5%—10%已办结的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三是实地暗访。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留言板(网站、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反映问题情况,对行政执法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实地查看询问案件执行情况、了解执行效果。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研判自查自纠发现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剖析原因,撰写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报送局法规科。
(三)整改提升阶段(6月初—7月底)。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整改市纪委监委集中督导发现的以及自查自纠阶段梳理出的涉企行政执法相关问题,以“问题清单”促“问题清零”,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问题不销号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要紧抓治本关键,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针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暴露出来的行业短板,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尽快制定优化行业规范,建立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执法与司法之间的衔接机制,确保做到问题整治到位、机制优化到位。
四、 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 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也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精心组织安排,抓好工作落实。我局成立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邦年任组长,邱成峰、李胜民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机关纪委、法规科、政务服务科组成,明确人员、分工协作,全程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机关纪委负责对接省住建厅机关党委、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专项整治监督、督导、执纪问责等工作;法规科负责对接省住建厅执法监督处、市司法局,做好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整改提升等工作;政务服务科配合法规科做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我局将成立督察工作专班加大指导监督力度,通过随机抽查、现场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组织人员赴各部门督导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整改情况,确保集中发现一批重要线索,解决一批深层次问题,完善一批政策规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查找问题不深入不具体,整治工作不作为不主动甚至不重视的单位,将对其进行约谈提醒或通报;拒不整改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并作为典型案例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
(三)强化引导提升。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坚持深学习、实督导、抓落实,认真贯彻省、市纪委监委整改工作精神,不断优化治理措施,及时总结宣传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台账》、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分析报告(包括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下步计划)务必于4月11日中午12时前报送局法规科。
联系人:杨康英 联系电话:2982652
邮 箱:smxszjjfgk@126.com
联系人:成蒙蒙 联系电话:2982662
邮 箱:smxsjwdb@126.com
附件1: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附件2: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台帐
附件3:涉企行政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附件4:涉企行政行政许可案件统计表
附件1
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张邦年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邱成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胜民 三级调研员
成 员:周敬伟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封爱丽 法规科科长
张运峰 行政服务科科长
赵 飞 办公室主任
茹 诚 计划财务科科长
刘 刚 城市与建筑设计科科长
李俊清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
张 军 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付林林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杨俊峰 公用事业科科长
孙明耀 物业管理科科长
粟云剑 城市建设科科长
乔 鹏 科技与标准科科长
员翟坤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李 峰 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站长
李旭华 市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站长
乔改伟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
沈宝兰 市墙改和装饰行业发展中心主任
杭志刚 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王 正 市政设施管理处主任
张咏梅 市城建档案馆馆长
程 成 市扬尘办负责人
附件2
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内容 | 存在问题 | 责任人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进展情况 | 备注 |
1 | 执法不规范、不严格问题 | ||||||
2 | 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 | ||||||
3 | 趋利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 | ||||||
4 | 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 ||||||
5 | 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问题 |
说明:要根据方案要求的5项整治重点,找准问题,逐项填写;责任人必须填写职务和联系方式。
附件3
涉企行政行政执法案件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案卷归档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备注 |
注:1、按年度进行统计填写,不得瞒报、漏报。2、若行政强制等单独立卷的,也需填入此表。
附件4
涉企行政行政许可案件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行政许可案件名称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有无案卷 | 案卷归档号 | 情况说明 | 备注 |
注:1、按年度进行统计填写,所有行政许可案件都需要填写,不得瞒报、漏报。2、如没有案卷的,要说明情况,比如网上办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