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住建厅的指导帮助下,围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中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切实做到把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思想引领上下功夫。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文件精神。组织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形成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体系,印发《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等文件,做好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细化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有职就责、有责须尽责的良好秩序,将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多措并举,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一是以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扎实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局属各单位和科室立足本职岗位,组织力量深入到企业、工地、社区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服务。今年以来,开展安全生产、装饰装修、工伤保险等专题普法活动4个,制作展板十余张,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
二是通过过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局内部法治培训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对新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执法实务等进行培训。在系统内印发省住建厅新修订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四项清单”等,要求各业务科室进行自学,使执法人员了解、掌握、熟悉有关法律结构,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三是结合我局实际,梳理出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与防控措施台账(第一版)》,在门户网站、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走访各行政相对人,对其进行宣传,指导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达到“宣传一名当事人,培养一名守法者”的目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完善机制体制,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一是完善行政处罚内部运行机制与程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内部规范,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把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关,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教育培训、考核,考试合格者持执法证件方可上岗行使行政执法职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因退休、调动等原因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及时将所持行政执法证件收回并报送至市司法局办理注销手续,今年共新增3名执法人员资格,清理6名执法人员资格。
(四)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落实发文立项、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同时制定后按照时间节点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进行全面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统一、有效。
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制定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组会议制度》《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保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决策,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合规合法性。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在合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聘用法律顾问2名,加强日常管理和科学运用,按需要合理安排咨询论证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
(五)提升服务监管,优化行业发展法治环境
一是细化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不断细化工改审批流程分类,目前已形成了19大类审批流程,将用时最长的水利工程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52个工作日内;将用时最短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储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5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开工,2023年4月10日,在全市范围启动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创新实施“容缺后补”“分段办理”“告知承诺”等工作模式。通过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开工时间可以提前2到3个月,有效加快了项目建设进程,为“放管服”改革、“拿地即开工”提供有效助力。
二是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与抽查主体,确定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并及时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今年以来,开展部门联合抽查2次,本部门检查4次,抽查市场主体32家,并依法对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三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立足于转变监管理念,对接信用河南、信用三门峡,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进行全面公开。对审批部门、公共服务部门、中介机构实行全方位监管,形成“宽进、严管、重罚”的监管体制。
二、存在不足
(一)新形势下法治思维创新力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了解还不透彻,对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的学习贯彻形式比较单一、主动创新意识不强。
(二)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问题。住建工作业务繁杂,一些科室和单位在工作繁重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对法治建设工作有所忽略。将法治思想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有待进一步加强,用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三)队伍建设及人员素质有待加强。住建系统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仍需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不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机制,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行动力。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为主线,加强行政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领域的法律实务培训,组织好新入职人员参加入职法律考试等,全面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进一步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依法行政。抓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切实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的分解细化工作,做到每个执法内容都有具体的负责人和承办人,落实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