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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3-23 21:23 查阅次数:776 来源:住建局 作者:财务科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局部门机关内设17个职能科室和16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5、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

6、承担全市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危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的管理责任。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承担规范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

9、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10、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

11、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12、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房屋安全监管责任。

13、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4、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

15、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行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职工培训教育和执业资格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335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事业编制259人;在职职工258人,离退休人员77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算包括局委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1. 局委机关本级

2. 三门峡市城建档案馆

3. 三门峡市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4. 三门峡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

5.三门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6. 三门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7. 三门峡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8.三门峡市自来水公司

9.三门峡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10.三门峡市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11.三门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2.三门峡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13.三门峡市住房保障中心

14.三门峡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

15.三门峡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处

16.三门峡市路灯管理所(城市亮化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总计4075.36万元,支出总计4075.3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9.22万元,减少3.3%。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合计407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40.72万元(财政拨款2978.52万元,比去年增加3.55%;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65.20万元,比去年减少52.02%;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88万元,比去年减少9%;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09万元,比去年增加12.37%),政府性基金425.64万元,比2017年增加2.84%。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结余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支出合计407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66万元,占53%,比2017年减少6.62%;项目支出1926.70万元,占47%,比去年增长0.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640.72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59.99万元,减少4.21%。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2978.52万元,比去年增加3.5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64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533.36万元,占42.12%,较去年减少5.46%;商品服务支出151.42万元,占4.16%,较去年减少17.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34万元,占3.28%,较去年减少24.94%;一般性项目支出638.60万元,占17.54%;专项资金支出1198万元,占32.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4.12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8.2%。其中:人员经费1652.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5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为344.5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6.75%。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9万元。201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3.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 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2.71万元。减少原因:加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7.7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管理,减少接待。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4.6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组织对采暖补贴资金一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52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2016-2017年度采暖季市政府补贴三联热力公司2000万元。根据对三联热力公司的考评情况,我局已扣除供热补贴48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2017-2018年度采暖补贴资金一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专项资金2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局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局委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局委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局委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项):……。

……。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附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表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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