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告公示 > 文章详情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4 23:49 来源:设计科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全面摸清我市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底数,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为后续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住建部及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三门峡市域范围内优秀历史文化资源线索。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三门峡市全域内,重点调查以下范围: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调查范围。

二、征集要求

1.基础信息:需明确提供线索对象的名称、详细地址、建成年代、建筑风格、当前使用状况等核心信息。

2.佐证材料:提供清晰的现场照片、视频、老图纸、文献资料、口述历史记录等佐证材料,以提升线索可信度与评估效率。

3.联系方式:请注明线索提供者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以便后续沟通核实。

4.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或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再纳入本项识别范围,避免身份重叠或重复申报。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征集方式

请将线索材料发送至邮箱smxkcsjk@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线索+线索名称”。

联系部门: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科

联系人:张瑜

联系电话:0398-2982681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召公路与金谷东路交叉口市民中心2号楼

邮政编码:4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