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提醒函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滨区建设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管理部、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部、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10月17日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二十届四中全会期间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
深刻汲取我省近期几起因长期降雨导致路面塌陷事故教训,重点排查排查地下空洞、沉降、塌陷等风险,确保城市道路通行安全;加强对供水、供气、供暖设施的日常维护与安全巡查,特别是供暖期临近,要提前做好设备检修、管网排查和应急保障准备,严防因设施老化、操作不当等引发安全事故;做好排水防涝、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安全运行工作。
二、强化城镇燃气安全整治
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餐饮场所等终端用户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黑气源、黑窝点、黑充装”等“三黑”违法违规行为,巩固燃气安全整治成效,防止隐患反复。
三、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针对今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的严峻形势,重点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风险,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与管理,坚决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势头。
四、落实村民自建住房安全管控
配合乡镇政府加强对村民自建住房的安全管理,指导落实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村民建房过程规范、安全可控。
五、做好应急准备与值班值守
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响应及时。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迅速部署落实,在二十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即的关键时期,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为全会召开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