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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 17:33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扎实做好中秋、国庆重点时段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政治站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针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主要风险点,精准排查、严密防控,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提醒警示、挂牌督办、约谈、专项巡查等制度措施,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化解消除存量风险,防范遏制增量风险,对重大风险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守牢安全底线,以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维护人民安全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各地要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保证供水设施正常运行,按规定做好水质检测,确保供水水质安全;燃气企业严格对储气站(罐)、阀门、管网、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供气;市政设施管养部门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补齐或者更换丢失、破损的栏杆、护栏以及井盖,排除事故隐患;相关部门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时,要配备必要的救护急救用品和物资,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做到安全规范作业。

三、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暗挖工程、隧道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对抢进度、赶工期、无证上岗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予以打击。要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气象部门预报预警信息,准确研判施工现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停止危险作业,防止基坑垮塌、地基塌陷、边坡崩塌等事故发生。对于因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撤人。对于临近学校、医院、小区周边和临街的建筑工地,要认真排查工地临时围墙、临时建筑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提前做好节假日期间停工和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四、抓好房屋建筑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属地对用于餐饮、住宿、娱乐等经营用途的自建房,特别是近期恢复经营的自建房,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要对前期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妥善实施分类处置,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一定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防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聚焦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等各类农村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巡查,确保在用房屋使用安全,加强在建农房施工现场监督,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故;要督促乡镇政府和村“两委”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强化对管控危房的日常检查,切实采取撤离人员、封存停用、统一落锁、悬挂警示标识、明确专人看管、定期巡查做好记录等多重措施并用,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防止节假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做好小区内房屋使用安全日常巡查和检查工作,将房屋使用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尤其是在小区业主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开展现场查勘和日常巡查,发现在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的,应及时制止,对制止不听的要及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强化行业火灾风险管控。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分析、精准研判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扎实做好物业管理、施工工地、城镇燃气、市政公用等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行业所属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单位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降低火灾风险。要始终紧盯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管理、管道井火灾防范、外墙保温材料、“生命通道”等重要节点,突出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燃气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面开展排查检查,切实抓好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有效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六、切实强化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密切关注雨情汛情、极端灾害天气,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重点时段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要加强与当地消防、应急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紧密联系、积极配合,落实应急预案、力量、装备准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逐级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件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处置有效,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