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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七届人大九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11 14:45 查阅次数:0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张丛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社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建筑工程管理、勘查设计等相关部门对《三门峡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并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就《三门峡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自2020年至今市住建局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2022年发展计划做以下相关汇报:

一、目前全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      〔2020〕30号)和三门峡市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2020〕6号文件要求,开展新能源充电生态服务建设项目充电站19座,充电桩共计179台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位326个。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市区范围内协调组织建设充电站9座,共计90台充电桩,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位169个,停车位占用面积共  2479.5平方米,覆盖市区及中心商务区9个站点。

二、在2020年6月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次参加市政府召开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题研讨会,于2021根据市政府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同时组织实施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

三、加速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2022年3月以来根据《三门峡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办公室关于三门峡市2022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目标任务分配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与各县(市、区)建立新能源基础建设专项联络渠道,通过与各县(市、区)联合组织协调58个住宅小区预新增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431个,全市含县市区住宅小区现已完成268个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我单位将继续跟进预安装统计情况,积极与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安装企业进行对接,争取超额完成三门峡市2022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目标任务。同时我局将有序衔接对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进行巩固,争取保质保量,坚持“能装尽装”的原则,继续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责任,明确牵头部门,编制本区域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积极寻找小区内含地下车库等公共部分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规范化渠道,稳妥推进充电基础建设。在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落实《新能源政策》积极配合政府主导部门,根据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目标,努力协调组织对符合住宅小区和公共设施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备的建设和验收工作。